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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严格安全机械清单把塔式起重机变成一份长期检验档案,而非一次性证书

越南要求严格职业安全管理的机械清单载于第36/2019/TT-BLĐTBXH号通知,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第44/2016/NĐ-CP号法令规定了检验。起重机和升降机被点名列入,而2026年的一份通知改变了档案内容。

▌ 行业简报 · 2026年9月 · 越南职业安全

越南的严格安全机械清单,把塔式起重机变成一份长期 检验档案,而非一次性证书

越南必须满足严格职业安全要求的机械清单,比多数出口商想象的要更早。它载于第36/2019/TT-BLĐTBXH号通知,该通知于2019年12月30日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取代了2016年12月28日原第53/2016/TT-BLĐTBXH号通知。该清单列出了45类机械、设备、材料和化学品。其背后是第44/2016/NĐ-CP号法令,该法令于2016年5月15日发布,自2016年7月1日起生效,规定了这些机器的检验方式。塔式起重机、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和升降机均被逐一点名列出。

这不是在移交时签发的一张证书。第44号法令要求在首次使用前进行检验,之后按规定间隔进行定期检验,并在发生事故、大修或长期停用后进行不定期检验。技术程序来自另一套通知,而建筑起重机遵循建设部体系,有其自己的周期和载荷试验。2025年和2026年的两项变化改变了职业安全的行政归属,也改变了检验档案必须包含的内容——但检验周期本身保持不变。

▌ 01 两个日期

▌ 自2016年7月1日起施行 第44/2016/NĐ-CP号法令于2016年5月15日发布,并于2016年7月1日生效。它细化了2015年6月25日通过的第84/2015/QH13号《职业安全与健康法》,该法第33条设立了要求严格职业安全的机械清单,第34条则规定了随之而来的检验制度。该法令经过两次修订:第140/2018/NĐ-CP号法令,自2018年10月8日起生效;以及第04/2023/NĐ-CP号法令,自2023年2月13日起生效。这三份文本统一汇编于2023年6月21日第2279/VBHN-BLĐTBXH号文件中。

▌ 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 清单本身是第36/2019/TT-BLĐTBXH号通知,于2019年12月30日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生效。它取代了2016年12月28日第53/2016/TT-BLĐTBXH号通知,后者载有原始版本。仍以2016年版本为依据的供应商,使用的是已被取代的清单;现行文本已施行六年多。

▌ 02 什么会把一台机器列入清单

▌ 45类,其中五类属于起重设备 合并后的清单涵盖45组需要严格职业安全管理的机械、设备、材料和化学品。起重设备在里面不是一行,而是五行,这五行位于表格的第10至14项。

▌ 第10至14项属于起重类 第10项是各类起重机(cần trục các loại)。第11项是桥式起重机(cầu trục)。第12项是门式起重机和半门式起重机(cổng trục, bán cổng trục)。第13项涵盖用于运输货物和人员的缆索起重机、建筑车辆式起重机、倾斜式升降机和垂直升降机——后者即越南工地使用的施工升降机。第14项涵盖任意起重能力的电动葫芦,以及额定1000公斤及以上的手动葫芦。因此,塔式起重机和施工升降机同属一份清单,只是编号不同。

▌ 清单以阈值运行 进入清单往往取决于一个数字,而非类别。手动葫芦只有在1000公斤及以上才被纳入,而电动葫芦则不论起重能力如何都被纳入。同样的逻辑贯穿表格其余部分:工作压力高于0.7巴的锅炉、高于115 °C的热水器、起重量从1000公斤起的叉车、无条件的电梯和自动扶梯。当一台机器的规格越过阈值时,它便获得持续接受检验的义务——而阈值由型号决定,而非市场。

▌ 两个主管部门,一台机器 严格安全清单和检验法令归属于负责职业安全的部委,而建筑程序则归属于负责建设的部委。由于塔式起重机是在工地组装而非作为成品交付,两者都适用于同一台机器。把清单视为某一个部委事务的供应商,往往在交付之后才发现建筑这条线。

▌ 03 检验实际意味着什么

▌ 三种检验形式 第44号法令规定了三种。首次检验(kiểm định lần đầu)在机器投入使用前进行。定期检验(kiểm định định kỳ)按规定间隔进行。不定期检验(kiểm định bất thường)由事故、大修或停用期触发。规范每种检验的程序由第54/2016/TT-BLĐTBXH号通知规定,该通知于2016年12月28日发布,自2017年6月1日起生效,提供了30项检验程序,并取代了较早的第07/2014号和第46/2015号通知。

▌ 建筑起重机遵循第二条线 建筑工地上的塔式起重机按建设部的程序而非劳动部的程序进行检验。第29/2016/TT-BXD号通知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自2017年2月15日起生效,发布了适用于塔式起重机的QTKĐ 01-2016/BXD、适用于施工升降机的QTKĐ 02-2016/BXD,以及适用于悬挂平台的QTKĐ 03-2016/BXD。清单决定该机器必须被严格管理;这条线决定如何对它进行测量。

▌ 周期比许多人预期的更长 根据QTKĐ 02-2016/BXD,施工升降机的定期检验间隔为一年,制造出厂超过12年后缩短为六个月。桥式和门式起重机——非建筑类,依据QTKĐ 01-2014/BLĐTBXH——的间隔为三年,使用超过12年后缩短为一年。长间隔提高而非降低了记录的重要性:错过一个周期,就会在机器的现场历史中留下一个很大的空白。

▌ 载荷试验写入程序中 塔式起重机程序要求以额定安全工作载荷的125%进行静载试验,以110%进行动载试验。静载试验保持十分钟,不得有滑移、开裂或永久变形。外部检查涵盖塔身的锚固,锚固只能连接到承重结构,绝不能连接到砌体墙。这些是检验标准,不是营销数字。

▌ 04 档案中雇主的一方

▌ 检验机构必须具备资质 根据第44号法令,检验机构需要具备资质证书、至少两名签订12个月及以上固定期限合同的检验员,以及一名至少从事检验员工作两年的技术负责人。检验员证有效期为五年。记录、印章和结果证书必须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不合格的机构出具的文书无法免除该义务。

▌ 进口是另一道关卡 起重设备也出现在第01/2021/TT-BLĐTBXH号通知中,该通知于2021年6月3日发布,自2021年7月18日起生效,列出了进口时须接受国家质量检验的13类商品,以及八项豁免。清关和通过使用中检验是两份不同的文件,由两个不同的机构在两个不同的时刻开启。

▌ 培训与监测同步进行 第44号法令还细化了法律中关于安全培训和作业环境监测的规定。因此有三项义务并行:机器通过检验、操作员接受培训、工作场所受到测量。审计很少只发现其中一项缺失。

▌ 违规属于行政事项 未履行职业安全与健康义务的,依据第12/2022/NĐ-CP号法令——2022年合并的劳动处罚制度——予以行政处罚。处罚适用于承担义务的组织——通常是工地,而非出口商。

▌ 05 当你选型或采购时这意味着什么

● 起重机交货时是否附带首次检验计划,还是买方只有在机器到达现场后才发现这一要求?

● 检验机构将按哪套程序检验此型号——劳动部的那套,还是建设部的QTKĐ?

● 机器将被要求通过何种载荷试验:125%静载、110%动载,持续多少分钟?

● 供应商的技术档案能否经受住12年这一门槛,之后检验间隔会缩短?

● 监测与限制系统的文档记录是否足够完善,以应对维修后的不定期检验?

● 进口商是否已对照进口时须接受国家质量检验的13类商品核对货物?

▌ 06 值得关注什么

● 第25/2025/NĐ-CP号法令于2025年2月21日发布,自2025年3月1日起生效,将职业安全与健康职能划入内务部(Bộ Nội vụ)。第276/2026/NĐ-CP号法令自2026年7月8日起生效,重申了这一安排。监管机构的地址变了;技术规则没有变。

● 内务部正在起草一项将取代第44/2016/NĐ-CP号法令的法令草案。已公布的方向包括电子检验数据库、与国家数据中心的互联互通、对机构和检验员证书的更严格管理,以及进一步削减行政程序。若获通过,它对检验记录的重塑将超过对检验周期的改变。

● 第42/2026/TT-BXD号通知于2026年6月29日发布,自2026年8月15日起生效,修订了三份建筑类通知。它将QCVN 18:2021/BXD加入所引用的文件,并取消了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和悬挂平台的档案中核查符合性证书(giấy chứng nhận hợp quy)的要求。它未改变检验间隔。

● 在一年、三年和六个月三种周期并行的情况下,繁忙工地上实际面临的制约,很可能是合格检验机构的产能,而非法律文本。

● 把通知变成采购订单中的条款的,是执法,而非清单本身。

本简报概述了越南的国家规则。它不构成法律意见,当地规则仍然管辖您的工地。

关于我们

山东智诺(ZNAQ)为出口市场设计并制造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和起重安全硬件,包括日益由软件定义的力矩限制、区域控制和防碰撞功能。我们在为起重机和升降机准备技术文件时,遵循越南的严格安全设备清单及其背后的检验程序。

▌ 联系方式 shandongzhinuo@outlook.com +86 176 6371 0314 · en.znaqkj.com

资料来源

内务部(Bộ Nội vụ),第25/2025/NĐ-CP号法令及取代第44/2016/NĐ-CP号法令的法令草案 — moha.gov.vn

Thư Viện Pháp Luật 法律数据库,第84/2015/QH13号法律和第44/2016/NĐ-CP号法令(合并版) — thuvienphapluat.vn

LuatVietnam 英文部,关于严格安全机械清单的第36/2019/TT-BLĐTBXH号通知 — english.luatvietnam.vn

建筑工程质量国家检验局(Cục Giám định),塔式起重机载荷试验要求 — cucgiamdinh.gov.vn

越南工商会法律门户,第29/2016/TT-BXD号通知 — vanban.vcci.com.vn

Tạp chí Xây dựng(建设杂志),修订三份建筑类通知的第42/2026/TT-BXD号通知 — m.tapchixaydung.vn

桥式和门式起重机检验程序 QTKĐ 01-2014/BLĐTBXH — etsc.vn